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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

        和田市自然资源局工作职能

        发布时间:2021-11-23 13:32   浏览次数:16320次   【字体:

        和田市自然资源局工作职能


        一、基本情况

        和田市自然资源局下设局综合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与生态修复科、执法与督察科、国土测绘与地理信息科7个职能科室。下属和田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副科级)、和田市土地储备中心(股级)、和田市土地纠纷服务中心(股级)3个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能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政府规章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执行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和田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土地草场等纠纷建议。组织有关部门调查、裁定本级土地、草场、矿山、林地、水域等权属纠纷。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贯彻执行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本级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城乡规划政策。组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拟订和实施和田市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和田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和田市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本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所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执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执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政策。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监督实施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市委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便民高效。

        三、办公地址

        和田市自然资源局地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南路26号

        政务大厅窗口: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F21号窗口

        四、办公时间

        和田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03-2519278

        周一至周五 夏季

        上午 10:00 至 14:00

        下午 16:00 至 20:00

        周一至周五 冬季

        上午 10:00 至 14:00

        下午 15:30 至 19:30

        政务大厅

        周一至周六

        上午 10:10 至 14:00

        下午 14:30 至 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