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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 2023年03月0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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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和田市水利局取水许可

        日期:2021-12-01 13:28  来源:和田市水利局  浏览次数: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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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田市水利局取水许可
        一、基本要素
        (一)事项名称:
        事项名称:取水许可
        (二)事项编码:
        事项编码:11653201458173077B4000119001000
        (三)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四)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五)实施主体(主办处(科)室):
        和田市水利局
        (六)办件类型:承诺件
        (七)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4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0工作日
        (八)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本)第三十九条第七条、 第四十八条
        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460号,2017年修订)第三条、第十四条
        (九)受理条件:
        在和田市境内一切利用水工程或机械提水设施直接从地下、河流、湖泊取水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水许可证、交纳水资源费,并依照规定取水。
        (十)特殊程序及期限:
        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论证(不计入承诺时限)
        (十一)申请材料(材料名称:材料形式:材料必要性):
        (1)行署取用地下水审批;必要
        (2)取水许可申请的标的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其他文件;必要
        (3)经审定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及审查意见;必要
        (4)按规定填写的取水许可申请书 ;必要
        (十二)审批结果:
        1.审批结果名称:
        取水许可证
        2.审批结果证件形式:
        证照
        (十三)办理地址和时间:
        1.和田市浙江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F36号窗口
        2.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10:10—18:40(法定节假日、星期日除外,中午休息半小时)

        二、审批流程

        (一)流程图:



        (二)办理环节:
        1.窗口受理
        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要件齐全、符合法定格式;为授权新区行政审批事项;事项类型申报正确;对项目的基本信息进行初审。
        负责人: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水利局F36窗口工作人员  依巴代提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2.审核
        1.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2.对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并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报告书进行审查。审查小组应当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3.材料内容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真实性。
        负责人:和田市水利局,阿布拉 办理时限:27个工作日
        3.审批
        根据相关规定,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根据审查审核情况,做出准予批准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负责人:孙天宾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4.办结发文
        根据审批结果情况,结束办理过程,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F36窗口和田市水利局工作人员  依巴代提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三、办理服务
        (一)基本要求(如无特殊要求,此项不用改变):
        1.不危害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
        2.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
        3.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4.不对重大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预约办理(如无特殊要求,此项不用改变):
        申请人在和田市网上政务大厅中先找到需要办理的事项,熟悉了解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后进行预约,最后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前往(具体地点)预约办理。
        (三)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
        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F36窗口
        2.电话咨询:
        0903-7825268
        3.网上咨询:
        进入和田市网上政务大厅http://zwfw.xinjiang.gov.cn/)首页点击咨询。
        (四)投诉方式:
        1.现场监督投诉:
        和田市水利局北京西路384
        2.电话监督投诉:
        0903-7828808
        3.网上监督投诉:
        进入和田市政务大厅(http://zwfw.xinjiang.gov.cn/)首页点击咨询投诉
        (五)进程与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F36窗口
        电话查询:
        13779281217
        2.网上查询:
        申请人进入和田市政务大厅(http://zwfw.xinjiang.gov.cn/)后,点击“我的办件”,具体查询。
        (六)主动告知:
        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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