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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 2023年03月0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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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住建局2021年版)

        日期:2022-01-13 18:44  来源: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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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主管
        部门

        改革事项

        许可证件名称

        设定依据

        审批层级和部门

        审批方式

        具体改革举措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直接取消审批

        审批改为备案

        实行告知承诺

        优化审批服务

        17

        住房城乡建设部

        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核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由四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18

        住房城乡建设部

        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核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由四级调整为两级,取消四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21

        住房城乡建设部

        施工企业资质认定(三级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省级、设区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将施工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或撤销其资质。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66

        住房城乡建设部

        施工企业资质认定(专业作业)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设区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取消“施工企业资质认定(专业作业)”,改为备案管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89

        住房城乡建设部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城乡建设(环境卫生)部门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构建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全过程监管体系,强化日常监管。3.推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信息公开。

        180

        住房城乡建设部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精简申报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文件、身份证及专业管理人员劳动合同、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近3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在建项目进度说明等。对于能与登记注册、社会保险缴纳实现共享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重复提供。2.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基础支撑,按照“一网通办”要求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工作,全面实行电子化评审。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182

        住房城乡建设部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燃气经营许可证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燃气管理部门

         

         

         

        1.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资质资格证书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信息公示、抽查、抽验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185

        住房城乡建设部

        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专业乙级资质)

        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设区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188

        住房城乡建设部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部分行业乙级资质及部分专业乙级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设区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191

        住房城乡建设部

        施工企业资质认定(部分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部分专业承包资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设区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194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部分专业乙级资质)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设区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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